香港税务局规定,报税表必须在收到报税通知书后一个月内填妥,迟交而不作合理解释,或提供不正确资料,可被判罚款一万元及少征税款三倍;如被发现蓄意骗取税款,除罚款外,最严重者将被判入狱三年。
在实践中,许多人认为香港公司只使用外币收入和支出,不产生实质性的销售行为,所以他们往往选择零申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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