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香港法例第一百一十二章"税务条例"第十四条的规定,任何人在香港从事活动(包括行业、专业或业务),须按该活动每年的课税年度,产生或衍生应评税利润,减去可扣减的开支,而净收益每年须按香港的标准利得税税率交还香港税务局,即每年缴付与香港利得税有关的财务资料。
众所周知,香港注册公司有很多优点:税务环境宽松,收汇方便,有助提升品牌的国际地位。香港作为一个高度开放的国际金融中心,已日益成为许多企业家注册公司的首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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